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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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充分表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农村“三老”人员、特困人员、困难群众。 二、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慰问组,深入到户进行走访慰问,切实安排好慰问对象的过冬和元旦、春节的生活,尽可能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走访慰问前,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摸准慰问对象,拟出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适当赠送慰问金或慰问品。 三、市民政局将组成慰问组,于2022年1月11日、12日 (即农历2021年12月初九、初十)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及敬老院开展走访慰问(详见附表)。 四、认真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干部群众,广泛深入开展为民政对象攻难关、解民忧、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及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附件: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安排表 乐清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