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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1- 03 14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充分表达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农村“三老”人员、特困人员、困难群众。

二、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慰问组,深入到户进行走访慰问,切实安排好慰问对象的过冬和元旦、春节的生活,尽可能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走访慰问前,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摸准慰问对象,拟出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经济状况,适当赠送慰问金或慰问品。

三、市民政局将组成慰问组,于2022年1月11日、12日      (即农历2021年12月初九、初十)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及敬老院开展走访慰问(详见附表)。

四、认真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干部群众,广泛深入开展为民政对象攻难关、解民忧、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及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附件: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安排表

乐清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乐民办〔2021〕1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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