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年度检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3/2021-1999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清政〔2021〕74号
  • 发布机构:
  • 清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度汛后的工程安全状况,同时为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提供依据,现决定对各水利工程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按照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验收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各水利工程操作手册规定,进行年度检查。

二、检查人员

由主管副镇长带队,农办主任、物业相关人员参加。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

1、检查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2、检查内容:检查工程外观情况和工程安全运行状况。

请相关人员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附件:参加年度检查人员名单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清江镇水利工程年度检查人员名单

 

序号

检查组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1

组长

陈建余

清江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2

副组长

傅昌情

清江镇人民政府

农办主任

3

成员

贾永生

清江镇人民政府

水利员

4

章明斐

乐清市水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5

徐捷克

乐清市水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6

周克强

乐清市水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7

赵章朋

清阳塘

巡查员

8

黄朝辉

江沿水库

巡查员

9




10




11




12






清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1122日印发

74)!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工程年度检查的通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