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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2-219080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钟前水库游步道彩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 10- 27 16 : 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钟前水库游步道彩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53号文件、乐清市“全域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报批稿及相关材料,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钟前水库游步道彩化工程。

二、项目建设选址

拟建项目位于乐清市中雁景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彩化提升面积54621平方米,无新增建设用地。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一环十景”提升方案。

五、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486.6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总概算表)。

六、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下一阶段按规范要求深化设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后续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2〕24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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