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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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虹桥镇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61366864 传真:613668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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