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乐清市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民生实事消防有关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11 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乐清市民生实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乐消安委办〔2022〕186号)等文件要求,市消安委办于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分4组对全市700户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独居残障人士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及300幢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目前,700户弱势群体改造提升及300幢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项目全部合格。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向乐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62559580。 公示结束后,市财政将按规定流程发放补助经费,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至实施单位,不得截留、移用、挪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