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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173/2022-202937
  • 组配分类:
  • 城管执法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发布日期: 2022- 02- 18 15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近期温州市、乐清市相关消防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春节、元宵、冬奥、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局班子领导带队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检查

2月8日,金可洪副局长率局相关科室、各辖区中队相关人员对多个燃气便民服务点、燃气非居民用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月15日,率队前往金鼎、国际、天豪、开元、万怡等酒店,对酒店的燃气设施安全使用、餐厅卫生及餐厨垃圾处理、隔油池设置等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落实。

2月15日下午,吴施明副局长率机动二中队开展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及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乐清市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2月16—18日,朱旭隆总工率分类办、市容环卫科等相关人员,先后赴蒲岐、淡溪等镇督查非正规填埋整治工作;检查城区部分公厕使用情况;同时督促温州汇聚再生资源公司、柳市德长垃圾焚烧发电厂、乐清餐厨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浙江始祖鸟保洁公司等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相关环卫企业进一步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各辖区中队配合属地政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

一是严格开展对辖区内燃气便民服务点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检查餐饮行业安全用气情况。督促各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藏专项检查行动结合日常市容管理巡查工作,即时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月以来,我局开展烟花爆竹查处行动123次,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共出动643人次,检查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店铺、摊位345个,关停违法销售点1个,转移烟花爆竹884箱,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联合乡镇相关部门对环卫工人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针对性地强化他们安全处置危化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的能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对环卫工人出租屋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对辖区内的各燃气站点、公园广场、餐饮酒店、村委老人亭等重点场所张贴消防宣传海报,警醒广大群众提高消防意识,安全规范操作消防用品,让消防宣传“入脑、入耳、入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筑牢综合执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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