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信息及处置情况(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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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乐清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抽检,多个批次产品涉及我市,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现将抽检问题食品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乐清市城南七道湘餐饮店的牛蛙,恩诺沙星(μg/kg), 批次::2021-12-06,实测值:639,标准指标: 100。 乐清市柳市林光存早餐店的油条, 铝的残留量(mg/kg), 批次:2021/11/2, 实测值: 261, 标准指标: 100。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已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 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问题产品进行溯源,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当事人于2021年12月6日从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湖心社区下岸渚一区10幢9号的何祖发购进14.15kg 牛蛙。牛蛙进货单价17.6元/kg,货值为249.04元。当事人能提供抽检批次牛蛙进货票据、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合格证明材料及手工台账。 当事人经营上述抽检批次牛蛙,除去抽检人员买样买走的,其余均已制成菜品销售给顾客了。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强化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加强溯源监管,对索证索票不齐全、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问题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问题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