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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盐盆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街道民主议政会议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1/2022-20558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盐工委发〔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盐盆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社),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街道民主议政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乐人大办〔2018〕2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现将街道民主议政会议(以下简称议政会)代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政会代表名额分配

议政会代表名额根据本街道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和行业分布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妇女比例一般不低于24%、非中共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30%。本街道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不是人大代表的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为本街道议政会的当然代表,不占议政会代表的名额。(详见附件1)

二、议政会代表资格

议政会代表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三、产生程序

(一)酝酿、推荐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党组织依据议政会代表条件和分配的名额,推荐议政会代表初步人选,经民主程序酝酿讨论、协商确定后报街道人大工委。

(二)联审、确定

街道人大工委会同街道党工委纪检、组织等部门对议政会代表人选资格进行联审,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

(三)公示、公布

议政会代表名单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街道议政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畅通街道办事处与居民之间沟通的平台;是扩大民主渠道,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社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平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街道议政会的重要性,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组建议政会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街道成立议政会代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霞,副组长:黄赛珍、金成栋,成员:张良建、叶星前、王义、倪海泉。成立代表资格联审组,组长:张良建,副组长:叶星前、倪海泉,成员:金清荣、倪迟芳、周斌、王东兴、叶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倪海泉(兼),成员:王海燕、叶挺、林明微。街道议政会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建立街道议政会制度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议政会代表推荐工作。要加强工作保障,街道议政会会议和议政会成员的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精心组织,平稳有序。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部署、动员、宣传等工作。在推荐议政会代表过程中,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使议政会代表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先进性。要把好素质关和条件关,确保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法律意识强、为人公道正派、敢于为民直言、善于上下沟通、具有一定议政能力的人推荐到议政会代表岗位上来。


附件:1.盐盆街道第二届议政会代表名额分配及联络员名单

          2.盐盆街道第二届议政会代表推荐表

          3.盐盆街道第二届议政会代表联审意见表(详见附件)

中共乐清市盐盆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盐盆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印发

盐工委发〔2022〕12号 红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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