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柳市镇第一小学长江路校区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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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市镇第一小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柳市镇第一小学长江路校区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柳一小 [2022]1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组意见,对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正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报批稿)。根据乐发改柳投资 [2022]10号审查情况,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拟建项目位于乐清市柳市镇长江路。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建项目总改造面积28492.2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6748平方米,绿化面积2084平方米,教学楼及行政楼改造面积3820平方米,教学楼、行政楼及传达室外立面真石漆改造面积15517.2平方米,门球场及乒乓球场32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校门改造、外立面油漆、室外路面改造和绿化,走廊和行政楼墙裙、油漆、地面、强电改造等。该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 三、建设工期 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3个月。 四、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982.08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60万元,预备费42.29万元(具体详见附件)。资金来源由柳市镇财政统筹。 五、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 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 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 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项目若涉及改造部分内容的,应将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进行必要的结构复核、检测鉴定,编制专项方案,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确保施工、运行安全,减少项目实施对现有建筑功能、结构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1、总概算表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