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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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温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乐清市司法局文件, 我局制定了《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9日 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发挥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营造行业浓厚法治氛围,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法治乐清建设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到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系统性和协同性全面提升,智能精准的数字化普法成效明显,交通运输普法品牌更加鲜明,交通法治文化更具特色。 二、突出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结合集体学法、法制培训、执法培训轮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和阵地优势,在全行业持久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安全生产法等“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综合运输、公路、交通建设、交通战备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公路法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新制定、新修订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深化送法入企,加强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服务供给,助推从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以局机关、执法队伍党建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两法一条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教育等相结合,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 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三、明确主要对象 (六)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以“法润交通”法治文化建设为载体,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持续实施各级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力度,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讲座,提升机关学法时效性,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组织机关干部、公职律师旁听案件庭审、法制培训,组织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七)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目标,组织实施全市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管理制度》,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培训,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作品、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宣传教育能力。 (八)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四、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九)加强智慧化普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探索推动交通普法宣传形式和产品创新,促进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由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应用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在巩固拓展传统媒体平台基础上,积极培树新媒体交通普法品牌,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提高普法精确性,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十)加强全程化普法。在交通运输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在处理公路保护、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坚持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宣讲法律。 (十一)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广泛开展“法治单位”、“法治站所”等示范创建活动。 五、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要求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八五”普法教育规划或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第三季度)。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四季度前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配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做好考核、总结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中思想基础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形成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各单位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转变,健全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激励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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