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清洁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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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服务机构: 为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遴选一批企业开展2022年清洁生产项目备案。 一、备案要求 工业企业。 二、备案方式 (一)符合要求的企业,在2022年5月18日前提交《2022年乐清市清洁生产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2022年乐清市清洁生产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word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64012592@qq.com。 (二)联系方式:乐清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 金阿坚,联系电话:62557262、62555687。 三、审核流程 市经信局对备案企业进行审核、筛选,根据今年的创建目标,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2022年乐清市清洁生产项目创建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1.2022年乐清市清洁生产项目备案申请表 2.2022年乐清市清洁生产项目备案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