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建立扶贫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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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乐委发〔2022〕9号)、《乐清市新村办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2022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乐新村办〔2022〕2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农〔2020〕286号)文件要求,现就关于申报2022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建立扶贫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来料加工业、民族手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市场营销服务平台、光伏扶贫和明确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支持异地搬迁(生态搬迁)和危房改造,以及低收入农户受益面大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三)支持致富带头人发展产业,通过折股量化帮扶、提供营销服务等途径,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或合作经营,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村申报。村两委在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双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填写《乐清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在村内予以公示后上报。 (二)乡镇审核。乡镇(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审定。市农业农村局结合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安排,汇总各乡镇(街道)申报项目并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申报入库的项目为2022年的扶贫开发项目,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在年度计划的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内合理安排项目,原则上用于今年下达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村新建项目,切实需要改善其他山老区乡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酎情考虑。 (二)产业发展和财政资金折股量化等能够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造血项目给予优先考虑入库。 (三)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优良项目补充进库。没有入库的项目一般不予以安排补助资金。 (四)请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谋划好扶贫项目,全力以赴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并于3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61880768。 附件:1.2022年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指导性计划表 2.乐清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表 3.乐清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2年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指导性计划表
附件2 乐清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表
乐清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表
备注:1、基本情况需包含项目简介、村双委会议纪要、资金预算、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估、项目设计方案等。 2、此表格一式三份,村、乡镇(街道)、市扶贫办各一份。
附件3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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