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4号)的要求,对2011年8月市住建局组建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现将继续有效、修改后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9月5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乐住规建发〔2011〕366号 | 关于对乐清市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标志牌的通知 | 2 | 乐住规建发〔2014〕285号 | 关于印发《乐清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3 | 乐住规建发〔2015〕480号 | 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4 | 乐住规建发〔2017〕7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5 | 乐住规建发〔2017〕327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工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 6 | 乐住规建发〔2017〕519号 | 关于印发《乐清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 7 | 乐住建发〔2020〕335号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8 | 乐住建发〔2020〕656号 |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9 | 乐住建发〔2021〕68号 |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施乐清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附件2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修改内容 | 1 | 乐住建发〔2020〕413号 |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市财政局等6单位《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第十四条修改为“本市内建筑业企业人员考取或者市外引进的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成功并在本市执业满3年的,给予1万元奖励”。 |
附件3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乐住规建发〔2016〕171号 | 关于做好乐清市建设工程建材价格信息采集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 2 | 乐住建发〔2020〕453号 |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附件4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乐住规建发〔2012〕537号 |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阶段控制点验收的通知 | 2 | 乐住规建发〔2012〕539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通知 | 3 | 乐住规建发〔2015〕228号 | 关于印发乐清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4 | 乐住规建发〔2016〕211号 | 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的通知 | 5 | 乐住规建发〔2018〕559号 |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 6 | 乐住建发〔2020〕148号 | 关于公布2020年以前发布的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乐住建发〔2022〕209号.pdf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