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素利等委员: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四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乐清市非遗文化—金漆圆木的提案》(第274号)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非遗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中坚力量,应鼓励和相应奖励金漆圆木传承人,坚持传承心,同时请有关部门设立非遗工坊,定向组织举办研修培训,壮大传承队伍。同时给下一代传承人以最实际的工资奖励,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 | 当年完成事项 | 1、根据国家、省、温州市、乐清市四级的政策文件,每年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奖励、扶持乐清非遗的传承和优秀人才。已对金漆圆木传承人每年安排体检和传承经费补助,定期开展慰问活动。 2、市委宣传部已制定实施《乐清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行〔2019〕143 号)第五条第一款:“以非遗嫁接工业设计、非遗工艺量产化实用化、非遗为休闲旅游项目价值倍增为导向的非遗跨界融合创新项目,经专家评审及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审核后,列入工艺美术“传承者”计划扶持对象,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一次性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当年推动工作 | 组织金漆圆木传承人参加省文旅厅举办的非遗传承人培训班。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制定乐清金漆圆木的文旅融合保护利用计划,将其纳入乐清非遗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二 | 有关部门可以整合队伍,设立专门“金漆圆木”制作工坊,集做雏形、书法、绘画、雕刻、油漆的老师们共同完成作品,艺人和艺人之间消除门户之见,取彼之长,补己之短,毫无保留交流经验,使制作技艺更加完善,以网络为载体,面向全国宣传乐清非遗文化艺术作品,使这些作品远销国内外。 | 当年完成事项 | 今年计划增加“非遗百家坊”中乐清金漆圆木技艺制作工坊,加强传承人技艺交流学习,大力宣传乐清金漆圆木。 | 当年推动工作 | 探索金漆圆木等乐清非遗产品网络销售推广模式。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鼓励支持金漆圆木传承人设立工作室,鼓励和支持金漆圆木创意衍生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品牌推广。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三 | 呼吁大家重新重视起这个本土婚嫁习俗,让年轻人更深层认识非遗文化传承和发扬,多举办一些此类文化交流活动和展览,认识、热爱上金漆圆木,重新回到嫁妆的重要地位。 | 当年完成事项 | 1、依托文化礼堂载体,展示传承乐清非遗文化。已在乐清市优秀文化礼堂汤岙朱东文化礼堂内设有金漆圆木展厅。 2、积极开展乐清传统婚俗宣传,积极组织金漆圆木传承人参加非遗文博会、展览等。 | 当年推动工作 | 举办金漆圆木“进文化礼堂”、“在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非遗活动,提高乐清金漆圆木的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通过金漆圆木的展示展演、现场观摩、互动体验等方式,增加群众对金漆圆木的认知与感受,丰富群众的文化体验,让金漆圆木重回百姓生活,推动乡村振兴。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四 | 如黄杨木雕、细纹刻纸等非遗已进入学校课内,金漆圆木因为制作过程繁杂,故很难直接进入课堂,非职业学校可以录制专题片在自修课上让学生早点耳濡目染,熟悉乐清本土非遗文化,职业学校可以进行专业培训,当务之急,需培养一批集技艺、绘画、书法、雕刻、油漆等艺术于一身的优秀接班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 当年完成事项 | 1、目前,乐清金漆圆木已列为浙江省级非遗项目,乐清金漆圆木代表性传承人有温州市级传承人朱伍存(已故)、李永余(男,67岁,原象阳雪湾村人),乐清县级传承人朱碎峰(男,67岁,原象阳汤西村人)。 2、我局已开展非遗普查和大部分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的图文资料和音频、视频,做好抢救性保护工作。建立非遗数据库,统一管理项目资料和传承人信息。 | 当年推动工作 | 1、加强金漆圆木非遗项目进校园宣传、技艺展示传承工作。鼓励金漆圆木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活动,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形成合理梯队。 2、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开设黄杨木雕专业以来,通过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招生吸引力、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办学成效。一是加强专业融合。利用现黄杨木雕专业大师优势,整理金漆圆木在绘画、书法、雕刻、油漆等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对黄杨木雕专业班,在专业课程上融入金漆圆木自修课程,鼓励学生自修金漆圆木技艺和技法。同时,聘请金漆圆木技艺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建立乐清金漆圆木非遗体验基地、支持鼓励传承人开发金漆圆木衍生品。 | 不能采纳原因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___B____类 | 联系人 | 张景艳 | 联系电话 | 61880361 |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 7月19日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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