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乐清市青少年(儿童)街舞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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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街舞项目的发展,不断提升我市青少年(儿童)街舞水平,同时满足广大街舞爱好者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0月3至4日在南虹广场举办2022年乐清市青少年(儿童)街舞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乐清市青少年(儿童)街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2022年乐清市青少年(儿童)街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乐清市街舞协会 三、参赛人员乐清市各乡镇(街道)、俱乐部、学校4-17周岁街舞爱好者。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时间:2022年10月3-4日 地点:乐清市南虹广场 五、竞赛项目(1)霹雳舞各年龄组男女混合个人 (2)全舞种各年龄组男女混合个人 (3)团体齐舞各年龄组 六、参加办法(1)运动队参赛资格 1.报名人数:各单位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8:1配备,各组别人数不限。 2.领队和教练员为队伍赛风赛纪负责人,领队为第一负责人。领队及主教练必须参加赛前联席会;每场比赛领队必须到场。 (2)各组年龄规定 1. 霹雳舞各年龄组男女混合单人斗舞: U15-17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13-14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11-12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9-10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7-8组: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2.全舞种各年龄组男女混合个人: U15-17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13-14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11-12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9-10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7-8组: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3.团体齐舞各年龄组: U13-17组: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U7-12组: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幼儿组: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3)资格要求 1.参赛运动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参赛,凭证件检录; 2.代表俱乐部、学校参赛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各项目组别;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街舞运动。 七、报名与报到(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青少年参赛运动员监护人赛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家长书》; (3)报名联系人:马老师 18368741677(微信同号); (4)参赛选手统一向报名联系人报名,进行报名材料审核汇总。 (5)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单原件。 (6)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制,实行健康码“绿码”准入制度,入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比赛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不得参赛。比赛期间对进入赛场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7)加强每日健康状态监测,并根据属地相关要求进行必要的申报或者登记。 八、竞赛办法(1)街舞(霹雳舞BREAKING)男女混合个人斗舞项目遵循奥运会及青奥会比赛项目的竞赛规则及评判标准; (2)街舞(霹雳舞BREAKING)男女混合个人斗舞项目每组海选至16强,16进8强斗舞每人一轮;8进4强斗舞每人一轮;4进2强斗舞每人两轮;决赛BATTLE斗舞每人两轮; (3)全舞种(ALLSTYLE BATTLE)男女混合个人斗舞项目每组海选至16强,16进8强斗舞每人一轮;8进4强斗舞每人一轮;4进2强斗舞每人两轮;决赛BATTLE斗舞每人两轮; (4)海选和斗舞选手每轮时长50秒; (5)单组别报名出现未满8人情况下,与邻近组别合并比赛; (6)团体齐舞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7)各参赛队提前2小时检录候场,迟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1)获得Breaking霹雳舞男女混合个人斗舞项目录取前4名给予颁发奖牌和证书,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2)根据参赛排名情况,选拔的优秀运动员且为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系统在册运动员入选为乐清市街舞市队,代表乐清市参加2023年各地街舞锦标赛; (3)每组个人斗舞冠军奖金500元,冠军奖牌;亚军个人斗舞,亚军奖牌;季军个人斗舞,季军奖牌;殿军个人斗舞,殿军奖牌;其他名次取得与名次对应的获奖证书; (4)每组团体齐舞冠军奖金1000元,冠军奖牌;亚军团体齐舞,亚军奖牌;季军团体齐舞,季军奖牌;殿军团体齐舞,殿军奖牌;其他名次取得与名次对应的获奖证书。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1)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裁判员由乐清市街舞协会指派; (3)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 十一、经费预算(1)参赛需缴纳参赛服务费100元; (2)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1)本规程解释权属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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