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目录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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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培育壮大我市高端装备产业,推进高端装备产业跨越发展,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给能力,促进产需对接,助力我市企业智能化改造,市经信局拟征集2022年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目录库,现将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端装备产品范畴 高端装备产品是指技术含量高、处于价值链高端、在产业链占据核心部位,具有知识和技术密集、高附加值、发展水平决定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等特征,并用于生产制造过程的专用设备、成套装备或生产线,主要包括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三轴以上)、增材制造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其他关键技术整机设备。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基本要求 1.在乐清市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2021年度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省科技型企业可放宽至300万元以上; 3.具备一定的生产场地与生产设备整机能力; 4.企业最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以上(含B类); 5.拥有研发技术专业人才3人以上,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产品要求 1.入库企业产品应属于高端装备产品范畴; 2.产品拥有单项冠军、首台套、新产品等奖项或拥有自主专利的优先入库; 3.申报产品要求详见《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评估指标体系》。 三、申报材料 (一)2022年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车间照片三张、高端装备产品照片以及企业定位图(网络位置图片); (四)2021年度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纳税证明; (五)省科技型企业、新产品、首台套、产品专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四、评价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2年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申报表》,并向市经信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初审与评审。市经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组根据“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评审,并对部分申报装备产品进行现场查看、装备演示、台帐审核等,提出评审意见。 (三)公示发布。市经信局对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审核,并确定形成《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目录库(2022)》,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管理规范 (一)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目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市经信局每3年对已认定的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开展一次复评。复评结果不合格或未报送评价材料的将予以撤销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 (二)企业报送的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申请材料以及相关报表,内容数据应真实可靠。申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已评定的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将予以取消,3年内不得再申请评定。 (三)已被评定为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的企业,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当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报市经信局。 六、政策支持 被认定为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的,优先推荐申报首台(套)、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示范项目;并根据《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文件精神,对购置《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目录库(2022)》内的设备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 请申报企业于2022年9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提交至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楼投资技装科413室,同时报送一份申报资料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至经信局投资技装科。 联系人:吴鹏,联系电话:62557263 15957746369。 附件: 1、2022年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申报表 2、乐清市高端装备产品评估指标体系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