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为乐清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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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多渠道拓宽见习岗位供给,根据《转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人社〔2017〕4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60号)文件精神, 经单位申请,乐清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研究,确定追加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为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希望见习基地规范管理,合理设立见习岗位,积极开展就业见习服务,为有就业见习愿望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见习机会。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