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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2-217204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蔡金勇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9- 27 15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 蔡金勇  2022年09月27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 雁荡镇  富岙村  新建  叁 间(幢)  伍 层,底层层高≤ 3.00 m,建筑总高度≤ 15.45 m,占地面积  132.00 m2,建筑面积 671.00 m2(其中顶层 / m2 / 首,挑楼 44.00 m2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蔡正姚共墙;南至:小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荡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雁荡镇望雁路63号电话62152545),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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