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蒲岐镇中小学、中心幼儿园优秀教师评选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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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岐镇各中小学、各幼儿园: 《蒲岐镇中小学、中心幼儿园优秀教师评选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充分调动我镇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全镇教师积极投身于全镇教育事业之中,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努力建造一支水平高、业务精、师德好且相对稳定的优秀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镇的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荐;坚持典范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评选机构 组 长:叶传勇(蒲岐镇镇长) 副组长:阮黎明(蒲岐镇副镇长) 组 员:周丹临(蒲岐镇中学校长) 马乐剑(蒲岐一小校长) 黄灵颖(蒲岐二小校长) 李忠节(蒲岐三小校长) 叶 舟(蒲岐中心幼儿园)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校下属科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优秀教师的考核、评选及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全镇中小学及中心幼儿园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市委、市政府教育发展决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在教育事业中堪称表率, (二)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敬业精神;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同事,责任心强,勇挑重担,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成绩。 (三)评优者优先考虑近两年获得过省、温州市、乐清市以上部门评选荣誉称号。 五、名额分配 镇级优秀教师蒲岐中学8名,蒲岐一小5名,蒲岐二小5名,蒲岐三小5名,蒲岐镇中心幼儿园5名。 六、注意事项 (一)各中小学、镇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年度评选活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把最具代表的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出来。 (二)各学校及中心幼儿园于9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送蒲岐镇社会事务办2201方海生处,联系号码62120023。 附件:2022年蒲岐镇优秀教师推荐表 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蒲岐镇优秀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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