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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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申请,要求在乐清市柳市镇林宅村建设乐清市林宅湿地公园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项目【该土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地字第330382900214号】,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新建)。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建设用地面积:43011.90㎡ 2、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架空):160435.0㎡ 3、地上建筑面积:120430.0㎡(其中住宅:115671.75㎡,物业用房:849.83㎡,配套用房:1792.15㎡,共享社.幸福里阵地:378.44㎡,居家养老服务用房:521.15㎡,消(监)控室:34.73㎡,电信、接线机房:33.89㎡,配电房、开闭所:545.32㎡,社区卫生服务用房:128.14㎡,文化服务设施用房:116.91㎡,快递服务中心:51.1㎡,垃圾房:14.08㎡,门卫室:34.29㎡,首层人行通道:109.1㎡,其他:149.12㎡) 4、地下建筑面积:36198.5㎡ 5、架空层面积:3806.5 6、容 积 率:2.80% 7、建筑占地面积:9008.7㎡ 8、建筑密度:21.0% 9、绿 地 率:35.0% 10、住宅总套数:914套 11、机动车停车位:1045辆[其中地下停车位978辆,地面停车位67辆;其中充电桩车位211辆(含快充8辆),无障碍车位21辆] 12、非机动车停车位(地面):1773辆 13、场地标高:5.40m 14、建筑高度(最高):78.35m 15、人防建设面积:9688.5㎡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56号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55661725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