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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底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岭底乡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40/2023-24036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岭政便签〔2023〕15号
  • 发布机构:
  • 岭底乡
  • 成文日期:
  • 2023-09-1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机关各科室、乡属各单位:

现将《岭底乡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乐清市岭底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0日        

岭底乡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方案

为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全力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岭底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乡镇辖区范围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对象和检查方式

时间:每日晚18:30至21:00,由乡值班带班领导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巡夜查夜访行动;每个村由“一肩挑”干部组织实施,重要时间段各村晚21点至次日凌晨5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木结构老旧民房、独居老人、孤寡老人居所及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夜查、夜巡、夜访,聚焦重点领域,实行清单式管理,地毯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上报至乡消防管理站备案;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行业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直至关闭。

二、检查范围

重点抓好企业、老旧民房、沿街店铺(合用场所)、独居老人(弱势群体)居所、电动自行车、森林防火、高层建筑消控室等领域的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领域。突出抓好木结构老旧民房、沿街店铺、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居住出租房、独居老人(弱势群体)居所、高层建筑消控室等重点领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灶具、炭火取暖、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占堵疏散通道及其他易发生火灾隐患的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危化品领域。抓好沿街店铺燃气安全问题,重点检查餐饮场所内醇基燃料(以甲醇、乙醇等醇类为主体配置的液体燃料)和燃气及储存容器、灶具、管道等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燃放各项要求,按规定文明安全燃放,不在老旧民房附近、林区周边及其他易发生火灾事故地带燃放烟花爆竹。

(三)森林防火。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林区野外(林缘)篝火、山边及林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

(四)其他重点领域。深入摸排宗教活动场所、幼儿园、高层建筑、卫生院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点、凉亭、廊亭、牌坊等农村公共设施灯带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各领域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夜查夜巡夜访行动,是乡党委、政府强化消防安全治理的重要举措,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认真抓好落实,并于每日晚上将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照片及所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整改清单发至乡消防管理站。

15关于印发《岭底乡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夜访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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