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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3-241367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川村山环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 11- 01 14 : 50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翁垟街道沙川村山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报告>审批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川村山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批稿)》和《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川村山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报告审查意见》(乐水函〔2023〕25号),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工程位于翁垟街道沙川村,建设河段属于新山川塘上游,现状河道存在护岸年久失修、岸边杂草丛生、高程不满足防洪标准、河道排水不畅等问题,通过新建河道护岸、改造水闸及箱涵,联通村内两条河道,增强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恢复河道水生态功能,改善水环境和景观环境。因此,本工程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翁垟街道沙川村山环河道整治工程。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护岸总长940m,新建3座箱涵、2座旱闸,改造1座节制闸。

四、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等别。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设计

1、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2、主要建筑设计

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

1.河道护岸设计

(1)亲水生态型堆砌石护岸:断面采用干砌石结构,挡墙高0.75m,顶宽0.5m,迎水面边坡为1:0.1,背水面边坡为1:0.35,顶设砼压顶及景观石(溪卵石);基础采用砼底板,底板高程1.70m,下设矿渣垫层,砼底板下方采用松木桩基础处理;墙后开挖土回填至高程2.45m,顶部采用斜坡式绿化带,边坡为1:3.0,绿化带内侧表面铺装2.0m宽红色无砂透水混凝土。

(2)直立式干砌石护岸:断面采用干砌石结构,挡墙高2.0m,顶宽0.5m,迎水面边坡为1:0.2,背水面边坡为1:0.3,顶设砼压顶;基础采用砼底板,下设矿渣垫层,砼底板下方采用松木桩基础处理,墙后开挖土回填夯实。

2.箱涵设计:箱体采用砼现浇整体式结构,箱涵尺寸分别为3m×2m(1#箱涵)、4m×2m(2#箱涵)、4m×3m(3#箱涵)。

3.旱闸设计:新建旱闸宽度为3.0m,闸门板高1.0m。

4.节制闸设计:改造后节制闸宽3.0m,闸门板高2.5m,节制闸上游翼墙与护岸连接,下游与3#箱涵侧墙连接。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七、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299.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4.35万元,临时工程费6.44万元,独立费用30.95万元,工程预备费5.45万元。资金来源:按《2021年度乐清市第一批小、微型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乐发改〔2021〕64号)文件标准补助。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3〕9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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