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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合湖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推荐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的公告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3/2023-2424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白石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有效性:
  • 有效

合湖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将组织、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合湖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就选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公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成员人数

依照《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等五至九人单数组成。

业主代表由我单位或者玉甑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自荐和自愿参加换届工作的被荐业主代表候选人中确定产生,共4名。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总人数7名<单数>;其中,社区或居、村代表2人,街道或乡镇代表1人。

二、自荐和推荐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候选人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应当为业主,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但是,业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推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推选;但是,代理人应当为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单位法律顾问。

自荐人或者推荐人请到 白石街道办事处 领取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候选人自荐(推荐)表。若对相关事项不了解,可向承办人员咨询。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1 月 23 日 17 时止,请将填写好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候选人自荐表和推荐表原件、能确认业主身份的产权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核查原件)交到 白石街道办事处城建办 。

三、选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

由我单位或者社区、居村指导、组织,在业主代表候选人中根据业主的物权份额和物业用途、业主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选定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

候选人人数不足的,组织业主再次自荐和推荐;候选人人数仍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协商选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缺额时,及时补足。未进入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候选人可以组成志愿小组协助换届工作,选举阶段有业主代表退出时,由我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从业主中确定。

公告时间: 11月17日至11月23日。(不少于7日)

联系人:王杳行             联系电话:057755110122。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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