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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9/2023-245594
  • 组配分类:
  • 2023年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 12- 28 15 : 56 浏览次数: 字体:[ ]

盛敏建等代表:

你们向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筹建李孝光纪念馆的建议》(第193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李孝光(1285-1350),字季和,号五峰,元大荆淀岙村(今田岙村)人。隐居五峰山下,四方之士,远来受学,礼部尚书魏国公泰不华、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陶宗仪等皆师事之。至正三年(1343),诏征隐士,南行台监察御史合辞屡荐;七年,应诏任著作郎;次年升秘书监丞;至正十年(1350)致仕,行次同州(今陕西大荔)病终。其为文不趋世尚,诗词亦称雄于时,遗著有《五峰集》,是元代中后期重要文学家,乐清历史名人之一。文化文物部门一直以来加强对历史名人遗迹的保护工作,1985年7月,李孝光墓、云霞洞(李孝光读书处)被乐清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李孝光故里的大荆镇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李孝光文化挖掘,做好相关遗址的保护推广和建设等工作。

盛先生提议在自然风光秀丽的大荆、雁荡山一带建设历史文化名人李孝光的纪念馆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当地镇政府也及时与提案代表、李氏后人、村干部等实地走访李孝光历史相关遗迹、听取各方意见,对选址进行初步考察后,认为筹建李孝光纪念馆是一项系统整体工程,涉及土地、雁荡山管委会、财政等相关部门。文化部门在做好相关文物遗址保护的同时也将积极配合做好纪念馆的业务指导工作。

纪念馆备选地址之一的云霞洞为李孝光读书处,据《李氏宗谱·居址序》里记载:“普庵洞,在里之西,一名云霞洞,即监丞公读书处。”如修建云霞洞时一并考虑作为纪念馆使用也是优选方案之一。由于云霞洞属于乐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法》有关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时,在报建设部门审批前须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由于该处建设涉及在文物“两划”范围内拆除建设活动,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而且如果涉及在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建设要报省级文物部门审批。目前当地村委正在积极行动,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前期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届时我们将把有关材料和申报文件上报省文物局。建成后作为纪念馆管理,具体管理由当地镇政府与寺院方沟通协调。

纪念馆备选地址之二的李孝光墓墓旁不远石板岭头原雁东公社旧址,在此处兴建纪念馆也非常妥当,不仅与墓地相近,而且该处为公社旧址,不存在土地政策问题。建议重点考虑打造纪念馆时恢复为原传统院落形式,我们文物、博物等部门可以提供业务指导,帮助纪念馆做好文献资料整理和有关展示展览。

报告中还建议在五峰村紧靠旅游环线边上、李孝光墓前湖塘与“雁山十记”碑墙之间的地段(公交站点边上)建馆,而且地理等综合优势十分明显。我们认为当地政府及村两委先综合考虑上述两个选址后,先开展编制纪念馆建设计划书和工程立项报告,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待批复后正式启动,也可以解决今后建设纪念馆的用地问题和经费等有关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元友,联系电话:13706777876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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