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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土壤科(监测与辐射科)概况

发布日期: 2023- 12- 28 20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办公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601-3室

负责人姓名:吴春节

联系方式:0577-616050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

负责大气、噪声、光、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气、噪声、光及其他要素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制度和规范;参与相关领域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及制度。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协调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承担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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