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扶贫开发立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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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农〔2020〕286号)和《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2022年第二批9个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立项,安排计划补助资金327.8万元,此次下达重点项目(40%预拨资金)114.0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督导资金合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凡安排重点扶贫项目,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在项目启动实施时下达补助资金总额的40%,项目竣工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60%。 二、各乡镇(街道)做好资金报账拨付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在向乡镇(街道)报账时,需提交招投标资料。 三、各地要认真组织列入年度扶贫计划项目的实施,规范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同时发动群众自筹资金和义务投劳,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附件:2022年第二批扶贫开发项目立项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2022年第二批扶贫开发项目立项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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