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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03/2023-228870
  • 组配分类:
  • 化解过剩产能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22年度乐清市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散乱”企业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 04- 10 11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022年,乐清市深入推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工作部署,加快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乐清市全面推动能源消耗、环保排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不达标和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产能退出,积极推进“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7家;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85家。

二、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功能区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根据《乐清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淘汰落后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扶优汰劣、配优资源、增强企业活力,通过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等手段,严格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环保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淘汰和转移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业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三)开展“低散乱”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全域美”、“美丽城镇”创建等工作,对“低散乱”企业(作坊)的安全隐患、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质量安全和“厂中厂”等问题开展排查及专项整治,推进监管整治常态化。严格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及隐患实行“零容忍”,并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限期未停产停业整改的,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拆除。

(四)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以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为依据,对高耗低效企业进行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等方式,实施“一企一策”,对标提升,达标销号。2022年,已销号212家高耗低效企业,完成率141%,腾出用地1359.5亩,完成率100.7%,腾出用能18224.3吨标煤,完成率135%。

(五)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乐清市以老旧工业区改造为主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改造提升、税收辅导、转让(租)优质企业等方式,按照效益优先、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年共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153宗,面积约2031.7亩。

(六)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绿色低碳政策支持。出台全省首个绿色制造和低碳产业培育10条政策(《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和制造业低碳化发展的意见》(乐政发〔2021〕16 号)),制定出台乐清级绿色工厂奖励办法和细则、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近零碳工厂培育细则和奖励政策、能耗管理系统奖励和实施细则等文件,形成具有乐清特色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二是以“补助政策”加快节能技改。鼓励引导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2022年对104家年用能量500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工作,力争3年内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加大节能技改的推广力度,节能技改补助比例较智能化技改补助提高2个百分点,2022年共实施验收节能改造项目11个,节能量总计达634.81吨标准煤,补助资金合计931.86万元。新增备案34家节能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超4亿元,预计节能量达2600多吨标准煤。三是绿色制造工作全省领先。对列入国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给予奖励。2022年有5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当年度全省第1。创建省级绿色工厂14家(累计全省第1),绿色园区1家。创建温州级绿色工厂45家,绿色园区3家。乐清级绿色工厂共创建67家。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获评2022年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是浙江省唯一一家入选的电子电器类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绿色制造体系构建。统筹推动我市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在重点高碳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聚焦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清洁新能源应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等领域,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促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

(二)持续推进要素优化配置。继续实施“1+10”专项差别化配置政策体系,对有发展前景的A+、A类企业,在金融、用地、用能等关键资源要素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对高耗低效企业,要充分利用差别化电价、差别化水价、差别化排污、差别化用气等政策进行倒逼,健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机制,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持续推进“乐清经信”微信公众号、乐清工业和信息化杂志、政策汇编等平台和载体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宣传效果。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两万行动”助企服务员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厂房),促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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