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生带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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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考〔2023〕5号 各初中学校、各考点: 为确保4月22日举行的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生带队工作的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一个学校参加考试的批次比较多,各校应配备多名思想政治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做学生思想工作的老师担任考生领队工作。 二、在考试前,各校要组织带领本校考生到指定考点熟悉试场和考试环境。并督促考生做好应考的一切准备工作,特别是带齐准考证等考试必备用品。 三、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各校要关心考生,负责安排好考生用餐,注意饮食卫生和外出安全,特别是在带领考生的往返交通安排方面应有安全防范预案,要求提前赴考, 选择正规车辆和合格司机,每所学校的每一辆车确保至少有一名带队领导或老师及时与交警大队联系(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电话:62591122),可申请交警开道,确保考生准时赴考。同时要特别照顾好有特殊体质的考生。 四、做好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工作。候考室、备考室和考场禁止携带除准考证外其他与考试无关任何物品(通讯工具等),带队教师须在考试区域入口处将考生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通讯工具等)统一上交保管,考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五、负责向考生讲清有关应考要领和注意事项。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失利考生的思想工作。 六、各校要重视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安全等教育,要负责督促考生按时应考,保障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七、做好上下联络工作,协助考点处理有关问题。 八、自觉遵守《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教办考〔2023〕17号)文件有关规定。 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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