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3年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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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成街道、城南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11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4号)文件精神,结合乐清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与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10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2023年度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请严格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乐清市2023年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2023年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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