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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3-228798
  • 组配分类:
  • 建设管理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乐清市淡溪镇长青农房改造集聚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发布日期: 2023- 04- 07 14 :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示内容: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乐清市淡溪镇长青农房改造集聚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公示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 — 2023年 4 月 16日

申请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乐清市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乐清市淡溪镇长青农房改造集聚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该项目于2018年7月5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浙规证2018-038200153号),批准建设规模210181㎡,另架空建筑面积8574㎡,另地下建筑面积59002㎡。现经图件核验和现场勘查,现场与原许可存在微调,经审核拟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围墙未按总平面图建设(如:1#地块 :西北角局部围墙及3#地块:东南角局部围墙和东首局部围墙)。

2、戏水池等绿化景观改变。

3、1#地块:LNG临时瓶组、LNG气化调压撬取消;改为燃气调压柜,位于在2#楼西侧;2#地块:LNG临时瓶组、LNG气化调压撬取消;改为燃气调压柜。

4、2#地块采光井取消。

5、局部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未按图建设。

6、非机动车停车位:1#地块超13.85㎡,其中地面少135.06㎡,架空层超148.91㎡; 2#地块超3.51㎡;3#地块(架空)超18.93㎡。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微调内容(包括原总平面图、微调总平面图)予以公示,详见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项目现场。公示期间,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不同意见,可持相关身份证明和证明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577-62596703)

 

附件:淡溪长青变更图纸.rar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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