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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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于2023年6月27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经九路沿线附属工程(北片生态停车场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地点经九路段由南往北,自纬二十路至纬北路段,工程内容由经九路西侧环境改造工程和经九路东侧生态停车场工程组成。该项目前一环节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上报资料齐全。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总用地面积:246306.5㎡ 2、建筑占地面积:872.5㎡ 3、绿化面积:179026㎡ 4、机动车位:1208个 5、非机动车位:118个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