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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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过程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链条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全覆盖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和“三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1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为抓手,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底线,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成果,深化化肥实名制、定额制改革,逐步构建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大力推广施用配方肥,着力改进施肥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提升科学施肥水平和化肥利用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地力提升,以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统筹考虑作物增产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坚持以产定肥、按需用肥,在保证作物养分供应的基础上,减少过量施肥和盲目施肥,推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2.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技术模式应用,加强集成创新推广,优化施肥结构、施肥位置和施肥时期,调整养分形态配比,注重中微量元素补充,提高肥料利用效率,促进节本增效。 3.坚持有机与无机配合。在综合考虑作物养分需求和区域资源特点的基础上,统筹利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投入,引导农民种植绿肥、积造农家肥、施用微生物肥料等,配合施用配方肥、专用肥、缓释肥等,促进地力培育和作物养分均衡。 4.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衔接。围绕扩大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面积和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双重目标,以公益性技术推广为主体,强化试验展示、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与经营性服务组织有机结合,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等“四统一”服务,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技术到位率。 三、目标任务 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3万亩次,推广配方肥0.88万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以上,对200家农户开展施肥现状调查,完成取土测土548个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推广应用有机肥1.25万吨,建立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定额制、水肥一体化、有机替代和“三新”技术应用等示范方,落实水稻、水果、茶叶、旱粮等作物肥效、利用率和中微量元素等试验;加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不断优化农业生产肥料结构和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切实实现化肥减量增效,提升耕地综合地力水平。 四、工作要点 1.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夯实化肥减量增效基础。一是开展施肥状况调查。综合种植制度、耕地质量和施肥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区域内种植面积占比较高的作物。全市统筹选取普通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四类主体开展施肥调查。二是组织取土测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8号)要求,持续加大取土测土力度,以粮油作物生产农田为重点采集、分析土样。整理分析2005年以来的土壤测试分析、耕地质量监测、土壤污染详查等数据,不断完善土壤养分数据库,进一步优化科学施肥技术指标体系。三是落实田间试验。落实大田作物新型化肥、田间肥效、肥料利用率、中微量元素和有机肥替代试验和定位监测点施肥试验。通过各类试验,探究农作物不同肥料品种、组合和模式的肥料肥效,为施肥技术指导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开展土壤养分监测。结合主要农业产业、农业工程项目和农田土壤类型等,做好四个长期定位、“三区四情”和变更调查等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掌握农田土壤养分动态变化状况,探讨农作物生产、科学施肥和土壤养分的关联规律。 2.不断强化技术支撑,提升化肥减量增效力度。一是大力推广配方肥。按照协调作物养分平衡、优质高产、肥料高效利用、土壤质量提升、资源环境友好的原则,结合作物产量水平、养分需求和土壤肥力现状,综合化肥定额制、基肥与追肥比等,确定主要作物主推配方,实现主推配方公示牌、施肥建议卡进村入店全覆盖。二是切实改善供给端。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24号),出台配方肥推广扶持政策,改善化肥供应结构,鼓励农资经营按“方”进销配方肥,切实提高配方肥市场占有率;鼓励农资推广单位、粮油规模经营农户推广、施用配方肥,推动配方肥落地。三是鼓励有机替代。出台政策,加大力度推广商品有机肥,因地制宜鼓励绿肥种植、果园生草,推广施用堆沤肥、沼渣沼液和秸秆还田,增加有机养分。四是建好示范方。以水稻、水果、茶叶、旱粮等主导作物为重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载体,建立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定额制、水肥一体化、有机替代和“三新”技术应用等示范方,充分发挥示范方对周边农田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户科学施肥,减少化肥流失。 3.推进数字化管理,完善化肥减量增效体系。一是开展数字化调查。创新数据采集手段和机制,手机端微信扫码“施肥监测通”小程序(二维码附后)或PC端登录信息系统填报。利用“施肥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建立施肥台账,构建施肥数据库。二是加强数字化服务。加大“浙样施”智慧施肥平台推广力度,不断完善提升应用服务功能,健全化肥定额制使用信息化管理。加快完善“浙农优品”电子平台建设,结合实际,不断提升“浙农优品”电子平台应用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化肥购销信息化管理。创新技术服务手段,充分利用浙里办、农民信箱等方式,开展科学施肥“云服务”,提高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到位率。二是建好数字化台账。积极构建化肥“进-销-用-回”全链闭环,依托“浙农优品”电子平台,督促农资经营、推广单位及时、规范录入配方肥进销数据,管理人员定时登录系统核查相关记录,积极推动配方肥数字化台账建设。 五、资金使用要求 1.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1〕34号)和《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浙农专发〔2022〕10号)等上级文件和我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采用适当方式公示,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及时做好有关补贴发放。 2.明确使用范围。通过出台扶持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施用配方肥、商品有机肥可予以适当补助,完善配方肥“订单式”“团购式”“直供”等模式采购和依托“浙农优品”电子平台进行购销登记。对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替代等高效施肥技术示范和田间肥效、肥料利用率等试验予以适当补助。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成果,统筹落实化肥减量增效目标任务,细化到主要作物和重点种植区域。加强对辖区内化肥减量进行技术指导,推动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落到实处。 2.注重技术指导。充分做好技术指导,分区域、分作物指导主体开展科学合理减量施肥,促进大、中、微量元素养分平衡,有机无机结合、基肥追肥配套。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等形式,指导农民科学选择配方肥种类、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实现配方肥适期、合理、高效施用。适时组织召开化肥减量增效座谈会、观摩会、培训会,邀请专家就化肥科学减量施用开展专题培训。 3.加强督促管理。探索化肥减量增效运行新机制,提炼可操作性强的升级版重点服务模式,建立责任明确、主体积极、多方参与、监管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督查,督促任务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实施进度缓慢,确保化肥减量增效取得实效。 4.做好宣传培训。采用科研单位、化肥经营单位、专业合作社、农户多方互动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发挥科学施肥专家指导组和专家团队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化肥减量增效重要意义,提高社会知晓度;征集总结化肥减量增效典型案例,在平面媒体和新媒体集中报道,通过专题报道、培训会、观摩会等方式加以推广,用真实案例提升宣传效果。 附件:1.2023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增效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施肥监测通二维码 附件1 2023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增效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施肥监测通二维码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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