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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促共富有奖励

发布日期: 2023- 08- 11 15 :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对乐清企业结对促共富进行激励。

据悉,2023—2025年,省财政将每年安排18亿元,合计安排54亿元,择优支持18个工业大县与18个山区县以产业链协同合作为纽带,“一对一”自由组建联合体,合力探索“产业促共富”新模式。其中,乐清市与景宁县结对成功入选,围绕乐清、景宁制造业基础优势,以产业促共富为目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将通过产业链协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建设、数字化赋能、要素互惠等方式,探索产业促共富“乐景样板”。为积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加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管理,近期,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激励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我市电气产业、新一代技术、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兼顾新材料等其他优势产业;支持结对促共富产业协同发展;支持景宁重大制造业投资、数字化技术改造、共富合作园基础设施完善等。其中,省级资金将优先用于列入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县(市、区)创建实施计划中的重点(标杆)项目及结对促共富创建相关产业项目。

在乐清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研发、制造、服务的企业,或与“产业促共富”工作相关企业,上一年度亩均评价为B级以上(含B级,新招引的重大产业项目未列入亩均评价的除外)的可向市经信局咨询申报。

该《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 31日期间的项目参照该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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