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3-237335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磐石镇沿江村高伟用地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8- 17 15 :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高伟 于2023年8月10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磐石镇沿江村改建2间3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底层层高≤3.20m,建筑总高度≤9.20m,占地面积80.04㎡,建筑面积262.4㎡(其中顶层/㎡在/首,挑楼22.28㎡在南、北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

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李成付屋隔弄

南至:空地

西至:山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白象管理所申报(地址:北白象镇东大街485号 ,电话:0577-62960205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