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光规划建设用地、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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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郑旭光于2023年8月1日,向本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柳市镇泮垟前横村新建住宅2间6层及梯间,底层层高≤4.00m ,建筑总高度≤19.00m,占地面积90.00㎡,建筑面积562.5㎡。(其中顶层22.5㎡在中首,挑楼/㎡在南北各挑/米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郑杰文屋共墙 南至:空地 西至:郑祥克屋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分局申报,(地址: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61721303),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