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3-236535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郑旭光规划建设用地、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8- 03 17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郑旭光于2023年8月1日,向本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柳市镇泮垟前横村新建住宅2间6层及梯间,底层层高≤4.00m ,建筑总高度≤19.00m,占地面积90.00㎡,建筑面积562.5㎡。(其中顶层22.5㎡在中首,挑楼/㎡在南北各挑/米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郑杰文屋共墙

南至:空地

西至:郑祥克屋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分局申报,(地址: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61721303),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