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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3-244020
  • 组配分类:
  • 2023年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十四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十四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 08- 07 16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叶旭丹等委员:

《关于实施物业服务提升的方案建议的提案》(第243号)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建议一

建议一:建立透明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透明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以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等,畅通联络沟通渠道,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提高契约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物业费用收缴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良性联动。

当年完成事项

1、物业管理收费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由基本的物业费和专项的服务费用组成。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公共区域的管理和服务,如环境保洁、绿化保养、设施维护和秩序管理等,收取基本物业费,并根据业主需求提供额外服务,如安装电器、专有区域设备维修等,按照标准收取额外费用。温州市住建局已经在着手制定基本物业费标准,但因小区类型多样以及业主需求不同等因素影响,各小区的物业收费制度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成本进行综合考虑,并写入物业服务合同。

2、我局今年将通过数字化系统建设,建立线上投诉渠道,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根据业主的满意度评价和社区及业委会等多方评价建立综合评定机制,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效能。

3、通过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进的小区党组织全覆盖以及业委会规范组建和运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已经有了长足的认知提升。市法院、司法局及我局等多部门都在积极推进普法进小区,提高物业费收缴率,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良性发展。

当年推动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二

建议二: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强化业主权益保护

2022年两会物业提案亮点中,全国人大代表、乐清市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建议,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强化业主权益保护。他表示,“建议尽快启动《物业管理条例》新一轮修订工作,改变《条例》名称,突出‘服务’属性,增加‘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制度安排,作为业主委员会的过渡机构。”胡成中代表表示,实践中,很多物业企业动辄把业主视为“管理对象”,如强推“人脸识别”、疫情期间自行加码出入管制等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更名,就是要突出物业企业的“服务”属性。目前各省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陕西省已经更名《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同时,胡成中建议,要加强对物业企业的“契约”约束,明确规定在一个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中途提出涨价,如因外部环境重大变化确需涨价的,应同时组织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标,“无竞争,不涨价”。

当年完成事项

1、《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修订并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中已增加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条款,即对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乡镇、街道应当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业委会的职责。我局也已畅通举报途径,对自行加码增加管理内容,刁难业主的行为予以打击,同时对配合政府和业委会工作,在特殊时期加强道闸管理和出入管制的也予以表扬。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不能为了“管理”而降低“服务”,也不能只提供“服务”而疏于“管理”,两者要协同共进,把握平衡这个度。

2、因物业费标准的调整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需要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才能进行调整,因此物业费调整并非物业服务企业单方能决定,若未经过业主大会决定而擅自提高物业费的,法律不予支持。

我市物业行业从2000年起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力成本逐年增加,如保安月工资从当初的不足500元到现在的3000元以上(保安队长、消控员等岗位工资更高),同时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抗击新冠疫情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费标准有直接关系,因此物业服务企业有调整物业费标准的需求,我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物业服务企业的生存环境,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动态调整物业费标准,避免产生低价竞标,恶性抢标的情况,破坏小区长久稳定发展的趋势。

当年推动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三

建议三:从物业视角解决养老服务模式问题

面对我国当前面临的深度老龄化问题,基于近年来部分物业企业在养老服务模式上的初步探索尝试,建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基金,加快建设国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进一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推动“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承担费用、物业企业实施”的养老服务模式。

当年完成事项

我国当前已越来越重视物业服务与养老的关系,如《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与养老、托幼、托育、家政等社区生活服务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提供家政、购物等服务,为老年人、婴幼儿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定期巡访等服务。物业服务人提供前款规定服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扶持政策。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指导、协助。”

法律层面予以明确规定,实际运作中各级政府也在强化执行。我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已将“老有康养”作为重点指标,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局等部门通过增加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建设老年友好镇街和友好村社等方式,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近几年我市全力打造“未来社区”,建成城镇社区“一老一幼”服务场景,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当年推动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不能采纳原因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__A_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未能解决或留作参考。)

联系人

叶向军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当年完成事项:根据“建议”,当年已完成的具体工作;

2、当年推动工作:根据“建议”,当年已启动但尚未完结的相关工作;

3、明年待落实事项:根据“建议”,计划在明年开展的具体工作;

4、不能采纳原因:该条建议不能采纳的原因说明;

5、补充说明:提案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关于第十四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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