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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0/2023-2392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城南街办发〔2023〕29号
  • 发布机构:
  • 城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有效性:
  • 有效



各办公室(中心),社区(村),相关职能站所:

《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街道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南街办发〔2023〕29号关于印发《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温州市乐清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社区(村)及经合社,包括(单位、学校、小区等所管辖内一切场所)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月度考核的方式,明确社区日常工作责任要求,提升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为美丽城南街道作出贡献。

2、考核组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分类办。

三、考核内容

分类设施必须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乐清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两撤两定 两到位”》工作实施。

1、规范设置,无破损、脏污,标识无误。巩固提升“两撤两定两到位”乐清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

2、加强投放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落实桶边督导责任,高层撤桶,撤桶并点,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桶,无混投现象。装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需单独投放,日产日清。投放点周边保持卫生整洁。

3、完善收运体系,城投环卫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分类直运”体系,强化过程管理,杜绝混收混运现象,防止抛撒、滴漏等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灰车对灰桶,绿车对绿桶”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垃圾转运站施行分类压缩转运,分类质量差的要实行二次分拣。

4、深化全民宣传。全面动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公园)等“八进”宣传活动,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5、实时督查督办,不定期对混收混运、桶边督导、“定时定点”等重点问题开展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执法局、街道分类办,督促有效整改。

四、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每个月对每个社区辖区内随机检查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道路、沿街店铺、学校、商场、医院、车站、公园、垃圾中转站、文体场馆等3-5个对象进行评分。

(二)计分方法:1、每个社区按百分制打分。

2、社区考核得分=100-扣分+(有加分项目)。

各社区年终考核得分=本辖区全年社区月度最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次月视情况复查上月整改情况,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将予以加倍扣分。

五、异议申诉

各社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反馈之日起2个工作日(非工作日顺延)内向街道分类办提出申诉,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作同意考核结果。街道垃圾分类办根据市分类办考核各社区的当月成绩,对考核为红榜、黑榜的给予奖罚。当月考核,各社区当月考核成绩于次月15日在城南街道发布通报排名情况。对季度最终考核成绩排名为红榜(含)前三以上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季度考核成绩为黑榜的社区,由街道主要领导对社区书记予以约谈。奖惩措施涵盖城南街道全部社区(村)。

六、一票否决制度

1、各社区在市区或街道垃圾分类考核中单项目分数被扣30分及以上的,直接列入黑榜。

2、相关垃圾分类创建任务不配合或验收不达标的社区,当月列入黑榜。

3、当月两次进入城南街道曝光台曝光的,直接列入黑榜。


附件:2023年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23年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名称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现场检查

情况

1

1.分类设施


巩固提升“两撤两定两到位”温州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分类设施须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设置,无破损、脏污,标志标识无误。

未实施垃圾分类的,为0分计算;各场
所分类投放容器配备不齐全的,此项不得分,小区,行业场所内2色以上收集容器未成组摆放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
小区未实施“高层撤桶,撤桶并点”的扣 5 分。
投放点提升不到位,应具备的条件(底部硬化,排水设施,遮雨,照明,洗手功能,灭火器,监控设备等功能)每缺一项扣1分
出现桶脏,桶破,容器未密闭,无标识,标识不清,错误,桶体前后标识不一致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投放点(容器)设置不规范的,扣3分,集置点设置不规范的扣2分,集置点位未实施密闭,脏,乱,破损,各类垃圾堆放超过围挡高度,三类垃圾未隔断,装修垃圾未袋装或捆绑投放,每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实行预约收集管理的扣分项:1装修,大件,园林垃圾随意堆放的,不得分,未公示收运信息或信息不齐全,扣5分 ,行业场所集置点应设置在场所内部,不沿街集置,摆放收集容器,集置点环境整洁有序,集置点设置不规范扣5分



2

2.分类投放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落实桶边督导责任,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桶无混投现象,装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需单独投放。投放点周
边保持卫生。

小区未建立“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或未按要求落实“定时定点”投放的扣 3分。投放点开放
时间内督导员未到位的扣 2分;存在垃圾满溢,周边地面不洁,收集容器摆放凌乱,每处每项扣2分,污水未纳管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各场所分类投放容器内,肉眼观察有明显垃圾混投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各项源头减量减排措施(“光盘行动”宣传,办公场所不可使用一次性杯具,限塑,绿色办公等)。发现问题每处问题扣2.5分,扣完为止。



3

3.分类收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分类直运”体系,杜绝混收混运,强化过程管理,防
止抛撒、滴漏等二次污染。

1.对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不得分,收集存在扰民问题的,扣2.5分



4

4.宣传普及

全面动员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公园)等八进宣传活动,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有效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投放点醒目位置未正确设置公示牌扣3分,公示牌内容不齐全或者老旧破损扣2分,
居住区域醒目位置无垃圾分类宣传栏(屏)的扣3分,宣传内容缺失,错误,遮挡,外观破损老旧的扣2分,
居住区域未设置垃圾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的扣1分,点位图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收运单位名称,电话及专管员等信息的扣2分,抽查3名居民或工作人员知晓率,回答错误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5

5.其它事项


加分:垃圾分类执法等。减分:工作不重视、基础工
作薄弱的;工作被通报批评的; 被媒体曝光的;垃圾分类覆盖面数据不准确的;垃圾分类满意度差、重要工作成效差、问题整改不及时的。

加分:
1.办理垃圾分类一般程序案件每件加 0.2 分
(以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为准),其中查处混收混运的每件加1分(不重复计分),最多加10分。
2.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形成示范模式的,每次加 5-10分。
减分:
1.工作不重视、成效差,被省市领导批评的, 每次扣10分。
2.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市级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市分类办督查反馈问题未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的,复查时发现同类问题每次扣 10 分。
3.相关创建任务验收不达标的,每个项目每次扣 5 分。
发现上报的垃圾分类覆盖面数据不准确和瞒报、漏报、错报的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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