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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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中心),社区(村),相关职能站所: 《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街道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温州市乐清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社区(村)及经合社,包括(单位、学校、小区等所管辖内一切场所)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月度考核的方式,明确社区日常工作责任要求,提升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为美丽城南街道作出贡献。 2、考核组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分类办。 三、考核内容 分类设施必须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评价规范》《乐清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两撤两定 两到位”》工作实施。 1、规范设置,无破损、脏污,标识无误。巩固提升“两撤两定两到位”乐清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 2、加强投放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落实桶边督导责任,高层撤桶,撤桶并点,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桶,无混投现象。装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需单独投放,日产日清。投放点周边保持卫生整洁。 3、完善收运体系,城投环卫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分类直运”体系,强化过程管理,杜绝混收混运现象,防止抛撒、滴漏等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灰车对灰桶,绿车对绿桶”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垃圾转运站施行分类压缩转运,分类质量差的要实行二次分拣。 4、深化全民宣传。全面动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公园)等“八进”宣传活动,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有效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5、实时督查督办,不定期对混收混运、桶边督导、“定时定点”等重点问题开展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执法局、街道分类办,督促有效整改。 四、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每个月对每个社区辖区内随机检查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道路、沿街店铺、学校、商场、医院、车站、公园、垃圾中转站、文体场馆等3-5个对象进行评分。 (二)计分方法:1、每个社区按百分制打分。 2、社区考核得分=100-扣分+(有加分项目)。 各社区年终考核得分=本辖区全年社区月度最终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次月视情况复查上月整改情况,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将予以加倍扣分。 五、异议申诉 各社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反馈之日起2个工作日(非工作日顺延)内向街道分类办提出申诉,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作同意考核结果。街道垃圾分类办根据市分类办考核各社区的当月成绩,对考核为红榜、黑榜的给予奖罚。当月考核,各社区当月考核成绩于次月15日在城南街道发布通报排名情况。对季度最终考核成绩排名为红榜(含)前三以上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季度考核成绩为黑榜的社区,由街道主要领导对社区书记予以约谈。奖惩措施涵盖城南街道全部社区(村)。 六、一票否决制度 1、各社区在市区或街道垃圾分类考核中单项目分数被扣30分及以上的,直接列入黑榜。 2、相关垃圾分类创建任务不配合或验收不达标的社区,当月列入黑榜。 3、当月两次进入城南街道曝光台曝光的,直接列入黑榜。 附件:2023年城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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