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5a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公示
|
公示内容: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5a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 1月18日 — 2024年 1 月27 日 申请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5a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该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浙规证2020-038200065号),批准建设规模:258499.88㎡(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00280.32㎡,不计容架空层、消防通道建筑面积4022.9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54196.6㎡。现经图件核验和现场勘查,现场与原许可存在微调,经审核拟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燃气调压柜从垃圾坞东北角移到2#变电站东首。 2、局部围墙改变,北首局部增加景墙、小区铭牌墙。 3、主入口处南北侧出入口、应急消防口(2#、3#间)出入口图示予以明确。 4、增加景墙、廊架等局部绿化景观改变。 5、健身设施场地改变,增加环形跑道。 6、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未按图施工;且设计配建机动车位数由1761辆改为1751辆(需配建机动车位数1751辆)。 7、外立面局部色彩改变。 8、3#楼一层门头镜像调整(门头局部移位,入户出入口位置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微调内容(包括原批准总平面图、微调后总平面图、变更联系单)予以公示,详见乐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和项目现场。公示期间,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不同意见,可持相关身份证明和证明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577-62596703)
附件: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