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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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 在2023年11月22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一、关于财政管理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先安排预算后报人大审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在加强对代编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的同时,要求部门预算应列尽列、按需编制,压缩预算规模,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对达到支出条件的项目及时安排支出,对于不成熟项目延至未来预算年度。 (二)关于财力无超收情况下追加各部门预算8.32亿元、未真实反映实际支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及资金审批的通知》,明确预算追加经费来源。2023年9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调整方案中追加预算较上年下降41.6%;此外,市财政局已将1.75亿元转列支出并相应调整会计科目,剩余2.31亿元将根据地方财力情况逐步整改到位。 (三)关于经费使用不规范、部分资金损失浪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超额补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编制安排的用途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加强对补助项目的审核,并督促乡镇(街道)做好项目事前把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已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于2024年5月前完成创排和首演工作;市教育局已追回多补助的幼儿园等级提升奖励33.23万元。 二、关于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报告中反映的智能电气项目2个子项目正在申请初设批复,新型城镇化7个子项目中1个项目正在施工,2个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2个项目正在方案设计审查,2个项目因土地政策原因暂不实施;管廊项目和智能电气项目金融工具使用进度已达100%,新型城镇化项目使用进度为99.33%。 (二)关于产业基金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金控公司已通过产业子基金创建对当地优质项目、域外招商引资项目等进行投资,目前招商引资落地3户,合计出资总额达1.12亿元;同时,相关部门已加强与金控公司的联动,金控公司已对13个项目形成初调结果,并投资3个项目。 (三)关于技改政策不完善、技改补助资金把关不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经信局已全部收回多补助的技改资金82.01万元,并会同市财政局正在起草修订《乐清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细则》,对已享受财政补助设备出售转让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三、关于重大民生保障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规定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新旧政策衔接标准而对幼儿园补助做法不一、个别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指标不达标、教共体师资流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已修订奖补文件,加强对奖补资金的审核;报告指出的10所学校资源配置指标不达标,有8所学校已达要求,同时市教育局修订了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基层学校积极落实教共体建设;此外,市教育局通过优先聘任中、高级职称等激励措施,引导年轻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2022年共有346名教师参与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 (二)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人才紧缺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已更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并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同时,加大招聘力度,拟每年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各1000万元专项基金。 (三)关于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内信息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医疗业务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民医院已拟定信息化建设方案,并加强对门诊抗菌药物、特殊类药品、处方和诊疗行为的管理,规范医疗业务。 四、关于乡镇街道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磐石镇、盐盆街道今后将严格按文件要求分配使用救灾资金;报告指出的6个乡镇(街道)已按文件要求拨付资金135.9万元,退回市财政107.18万元;蒲岐镇已收回多补助的全域美建设资金25.15万元;20个村集体已支付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952.68万元,剩余70.96万元待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城东街道新塘村已归还被移用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结余资金。 (二)关于磐石镇保洁服务运作模式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磐石镇已取消该运作模式,由镇环卫所负责保洁服务。 (三)关于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淡溪镇等3个乡镇(街道)已将剩余的补助资金退回市财政,今后将加强项目研究,确保上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关于部分乡镇(街道)存在赤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修订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过紧日子的同时,财力一定程度上向基层倾斜。 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产闲置、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已开展市场化运营;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因有部分拆迁安置工作未完成,导致无法进行场地分割,待安置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资产盘活;市教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人民医院已分别通过出台制度、安排专人管理、上线智慧决策系统等方式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二)关于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已办理市全民健身中心房产登记;报告指出的8处保障性安居房已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剩余4处保障性安居房以及淡溪水库工程及配套设施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瓯江(温州段)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相关费用征收管理情况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正在对接水域保护规划事宜,已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市生态环境局正在草拟水污染防治协商协作机制,已完成盖竹河易反弹河道治理任务。 (四)关于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报告指出的54家企业已注销2家、搬迁9家、停产17家,剩余在生产的26家企业已全部申领登记排污许可;5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均已达标;清江污水厂、翁垟污水厂正在扩容建设。 (五)关于农村污染防治方面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已委托第三方对4条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实施水质监测;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检测达标率为96.57%,已符合要求。 (六)关于水生态保护修复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已加强对案件的全过程管理;10家混凝土企业已停止生产或已补办取水许可证;报告指出的45个项目中有42个已获得水土保持审批,剩余3个项目由于是非生产建设项目、未达审批规模等原因无需审批或豁免审批。 六、关于政府投资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3个单位签订的合同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已督促下属学校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内专用合同条款内容;磐石镇已调整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并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已扣除施工方奖励金。 (二)关于蒲岐镇乡村振兴项目设计费计价基础不合理、盐盆街道设计费标准不一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蒲岐镇今后将按规定合理确定设计费计价基础,盐盆街道今后将统一设计费标准。 (三)关于未及时竣工验收或办理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将于近期审议“污水零直排”建设后续经费事宜,通过后将开展项目结算并拨付剩余款项。 (四)关于6个项目未及时开工、3个工程项目超工期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瑞鑫国宾府北侧停车楼已开工建设;磐石镇1个小型公益项目即将完成验收;淡溪镇2个扶贫项目因林地审批问题暂不构成开工条件;淡溪镇村路灯建设项目和大荆镇村滑坡治理项目因政策处理问题暂未实施。此外,市教育局已督促下属2个学校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工期计划实施;城东街道已在结算时扣除违约金1.95万元。 (五)关于部分学校和医院施工质量存在缺陷、工程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卫生院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主材进场和施工工艺的把关,发现不符合设计和招投标要求的及时整改;市中医院项目不合格部分已整改到位;报告指出的8个项目已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整改;2个卫生院已对不合格品牌进行更换。 (六)关于绿化苗木规格不达标、绿化工程未及时养护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淡溪镇已重新按实际规格进行结算,收回多付的资金4.21万元;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和市中医院已按设计要求更换苗木;蒲岐镇、磐石镇、淡溪镇、雁荡镇等乡镇已加强绿化项目的养护管理,对死株进行补种。 (七)关于招投标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民医院已出台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制度,上线“阳光工程管理系统”,加强对施工单位、咨询代理单位的管理;市教育局已加强对学校工程的监督和基建工程经费的审核,督促下属学校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淡溪镇、蒲岐镇等3个单位均已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已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规范编制招标文件,规范中标单位确定方式。 (八)关于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不合格项目未经整改验收已投入使用、参建主体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不合格仍通过验收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已将钢结构项目重新发包给有资质单位实施;蒲岐镇将严格按项目组织实施的规定执行;市中医院和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验收。 (九)关于中介机构出具的咨询成果存在招标清单漏项、结算审核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清江卫生院已要求中介机构对错误部分进行修正;市人民医院已出台工程项目代理机构内控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淡溪镇已收回中介机构50%的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