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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上线的公告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8/2024-2608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有效性:
  • 有效

根据《温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乐清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乐清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于10月12日上线。

一、活动时间

10月12日至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二、补贴范围

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在乐清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带电池),并在参与活动商家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 

温馨提示:1.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交警—办事大厅—非机动车管理”对旧电动自行车登记情况进行查询。非标电动自行车备案情况可前往交管部门查询。2.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建议消费者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按新车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

四、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实行消费立减。

步骤一,交还旧车。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交由参与活动商家进行代回收报废,并提供旧车车牌、行驶证等材料,由企业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代回收凭证。

步骤二,购买新车。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处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的新车。

步骤三,支付立减。消费者通过商家的中国银联“云闪付”端口付款,按照相应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


附件:活动参与商家名单


乐清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2日



活动参与商家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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