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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3012/2024-260809
组配分类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10-12 15 : 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单位(乐清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全称 乐清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乐清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 0577-6273534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事务及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地质和矿产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垦造耕地、表土剥离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林业种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林业种质资源(森林植物)推广开发等工作,承担林业产业发展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地理空间和地理信息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自然资源信访相关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完成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乐清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征地事务科。承担全市土地征收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做好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土地征收公告的拟订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做好征地补偿费支付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地质矿产事务科。承担地质和矿产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助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协助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协助开展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土地开发整理科。承担拟订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造地改田、土地整理等项目的年度计划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造地改田、土地整理等项目的评审、立项、监督、验收、入库以及指导项目实施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土地开发整理整治项目的信息报备和数据统计工作。

(四)森林资源保护科。承担森林检疫对象及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建设。承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虫情调查测报和测报网络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发布虫情趋势预报,提出防治措施。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以及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监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定期发布预报,提出防治措施。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繁育、经营利用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乐清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动态,提出防控措施。承担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人工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古树名木的保护、救治、复壮等技术服务工作。

(五)林业产业发展科。承担林业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林业新技术示范推广、林业标准化和森林认证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林业种质资源(森林植物)的收集、选育、繁殖、示范、推广、开发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可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和质量安全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化项目发展等工作。承担指导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建设和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政策性保险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指导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行政辅助工作。

(六)地理信息技术科。承担地理空间数据转换和共享平台、“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技术保障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汇交,并为政府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保障、基础测绘设施巡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测绘与地理信息保障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信访接待科。承担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答复、报结等行政辅助工作。协助督促检查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办理。承担自然资源信访案件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等行政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