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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400号;联系电话:61882325,61882328。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2日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申请内容 | 1 | 乐清市公路快速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道路班车客运班线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 | 柳市至温州班线浙C.L1650(0330468)、浙C.L1720(0330476)原申请变更为始发站:柳市客运站,终到站:温州汽车新南站,途经线路:104国道、正泰(西)公交站点、温州大桥、机场大道、温州大道、车站大道、双龙路、南浦路、温瑞大道、学府北路、G15,停靠站点:乐清白象车站、温州附一医客运站,其他不变。 | 2 | 乐清市公路快速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道路班车客运班线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 | 柳市至温州班线浙C.E9597(0330469)、浙C.L1603(0330470)、浙C.L0786(0330471)、浙C.L0607(0330472)、浙C.L0778(0330473)、浙C.E7869(0330474)、浙C.E9533(0330475)、浙C.E9536(0330477)原申请变更为始发站:柳市客运站,终到站:温州汽车南站,途经线路:104国道一正泰(西)公交站点—七都北汉桥(市区道路借用BRT公交车道通行)一学院路-汤家桥路-锦江路一惠明路-温州大道,停靠站点:温州附一医客运站,其他不变。 | 3 | 乐清市公路快速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道路班车客运班线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 | 虹桥至洞头班线浙C.L1721(0330191)、浙C.L6790(0330190)原申请变更为始发站:柳市客运站,终到站:洞头新城客运站,途经线路:104国道、柳黄线、柳市东公交站(S2轻轨)、瓯江北口大桥、灵昆、霓屿新区、元觉(活水潭)、沙角、三盘大桥北、330国道,停靠站点:无,其他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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