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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二十八个环卫工人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73/2024-2613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乐综执〔2024〕3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无私奉献精神,促进社会各界对环卫事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持续营造尊重、关爱环卫工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激发环卫工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在浙江省第28个环卫工人节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活动,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环卫特困职工“送温暖”活动

(一)前期准备:请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对特困环卫工人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拟慰问人员名单(名额分配见附件1)并于10月29日前通过浙政钉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科陈云云处,联系电话:61887928。

(二)开展慰问:拟由市政府领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带队上门慰问部分环卫工人代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了解环卫工人的生活、工作状况,其他慰问对象通过银行转账送上慰问金。

二、组织全市环卫工人进行健康检查

(一)体检对象:从事环卫工作5年以上的在岗职工。

(二)体检地点: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六医。

(三)体检时间:11月。

(四)上报时间:请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将体检名单于10月29日前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科陈云云处,已市场化的环卫工人无需上报,联系电话:61887928。

三、营造尊重环卫工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为环卫工人办实事、解难题,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环卫事业、环卫工人的高度重视和关怀,进一步激发广大环卫职工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作热情。


附件:2024年环卫工人体检名单.doc

2024年乐清市慰问特困环卫职工信息表.doc

乐清市困难环卫职工慰问名额分配表.doc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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