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乐清市清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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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镇组织编制《乐清市清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清江镇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新要求,整体谋划了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 五 )上午 9:00 ,会期半天 地点: 清江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持有清江镇居民身份证或在清江镇居住半年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民均可报名。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11 月 21 日下午 17:30 。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或半年以上居住证扫描件。 (三)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传真、邮寄等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353828197@qq.com,传真发送至0577-62271133。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清江镇人民政府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于11月22日前通过短信告知,听证通知书将发送至报名信息表填写的电子邮箱。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 15858575588 。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