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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公示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8/2024-2606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有效性:
  • 有效

根据《温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乐清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报名,根据我局审核,拟确定13家企业为乐清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9日止,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乐清市商务局206室书面反映,凡匿名提出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7-61882148。


附件:乐清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


乐清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申报企业汇总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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