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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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促进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提高我市足球运动水平,打造乐清特色品牌赛事,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在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1月2日至12月21日在乐清市全民健身中心举办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1.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竞赛规程 2.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报名表 3.安全纪律责任书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足球协会 三、冠名单位 浙江俊朗电气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参赛队伍 本届乐40系列赛参赛队伍6支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1月2日—12月21日 安排周末时间(周六) 比赛场地:乐清市西门健身中心 六、参加办法 (一)球队报名 1.报名球队必须由乐清市足协或乐清市足协各联络处盖章推荐,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2.参赛队伍名额:乐清市足协各联络处有权在2024年10月31日前推荐参赛队伍1支。对逾期未推荐的乐清市足协各联络处,视为放弃推荐权。报名球队要在2024年10月31日前,凭乐清市足协或乐清市足协各联络处盖章的《参赛报名表》,到赛事组委会进行参赛登记. 3.已参赛登记的球队,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名。 (1)将《报名表》纸质稿(详见附件2)、《安全纪律责任书》(详见附件3)纸质稿(参赛运动员必须全部签名),运动员照片对照表《纸质稿》送交赛事组委会。 (2)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2681025@qq.com。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完成报名。 (二)每队一次性上报运动员名单,最多28人且不少于15人。2024年10月31日以后运动员不予补报。每队确定领队1名,教练员1名,负责球队的组织管理以及与赛事组委会的联络工作。领队、教练员兼运动员的,必须报入运动员名单。每位运动员仅可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乐清户籍或是乐清新居民(乐清市社保一年以上证明材料、或提供房产证明)或有乐清中、小学校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均可报名。(如发现资格造假者直接取消该队伍比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要求年满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运动诱发性疾病。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体检报告(心电图报告)。 3.参赛队员数量和资格必须符合比赛通知要求。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所有比赛0:3判负(如实际比赛对方成绩优于本判负结果的,以实际结果为准)。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赛程列前者着深色比赛服,赛程列后者着浅色比赛服。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队友和裁判有明显不同。 2.球衣号码限定为1~99号。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更改。号码不符合、不清楚、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3.队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的比赛服装、足球袜,佩戴护腿板,严禁佩戴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的物品,禁止穿铁钉足球鞋。场上队长要佩带队长袖标(打底衫需要统一)。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为11人制,使用5号足球,比赛场地为标准足球场。比赛时间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二)各参赛球队在赛前要填写比赛记录表,交验首发11人的运动员身份证,未交验的不得上场。 (三)比赛期间若干规定: 1.参赛队员未穿着本队统一样式的比赛服装、足球袜(也需不同颜色),不佩戴护腿板的(无护腿板上场的黄牌警告),佩戴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的物品(戒指和项链),不得上场比赛。 2.场上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队友和裁判有明显不同。为区分颜色,经主裁判同意后,场上守门员可外穿足球训练背心。 3.参赛球队的教练、领队、队医、赛事工作人员凭证件进入比赛区域,参赛球队的队员着本队本场次的统一样式的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区域,其他人员(含被罚下场的球员)不得进入替补席在内的比赛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竞赛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进入比赛区域。 4.佩戴参赛球队教练证的人员,方可在本方指挥区指挥比赛。 5.比赛过程中换人次数为4+1(中场)次,替换人数不限。上半场换下场的队员可以再次上场(中场换人不限)。换人必须在死球情况下进行,并经主裁判允许。先下后上,否则黄牌警告上场队员。 6.替补球员只能在本方替补席后方及本方球门后的较远区域进行准备活动,且不能穿着与本方比赛服相同颜色的服装。替补队员上场前,交验身份证,未交验的不得上场。 7.球员受伤:在死球时,经裁判员示意,可允许组委会工作人员、该队领队、教练、队医进场将受伤球员就近抬出场外护理(守门员除外)。未经裁判员示意,任何人不得进场护理受伤球员。受伤球员在场外护理后,经裁判员示意方可重新进场比赛。 8.比赛区域(含替补席)严禁吸烟。 参赛球队违反上述八项规定之一的,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组委会研究决定予以重罚。 (四)赛后双方场上队长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五)比赛进行单循环比赛,单循环比赛前2名晋级半决赛阶段。第3名和第6名争夺一个半决赛名额,第4名和第5名争夺一个半决赛名额。3和6名胜队与第2名争夺决赛名额,4和5名胜队和第1名争夺一个决赛名额。单循环每场比赛胜方得3分,负方得0分,双方打平各得1分,积分高的队名次列前。多支球队单循环赛积分相同的,依下列顺序排定名次:相互间的胜负关系、相互间的总净胜球、相互间的总进球数、抽签。 (六)决赛阶段采取交叉淘汰排位赛,淘汰赛80分钟打平,直接点球决胜负。 (七)设三四名决赛,半决赛失利的2支球队争夺季军。 (八)其他规则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规则。 八、纪律与仲裁 (一)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赛前场上双方队员要相互握手致意。参赛运动员要尊重队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 (二)参赛球队的领队、队员要服从裁判的判罚,对裁判判罚不满的坚决给予处罚。 (三)凡对赛事工作人员(含裁判、第四官员、比赛监督、竞赛委员会成员)有肘击、殴打等暴力行为的,红牌罚出场,并禁止其参加本次赛事剩余比赛。是参赛球队的领队、教练、队医、队员及相关人员的,要追加扣除该队全部纪律保证金,取消该队本届杯赛的比赛资格,情节恶劣的,对作出暴力行为的人员予以终身禁止参加乐清市足协举办的所有比赛。 (四)凡有辱骂赛事工作人员(含裁判、第四官员、比赛监督、竞赛委员会成员)行为的,红牌罚出场。是参赛球队的领队、教练、队员、队医及相关人员的,追加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第一次向该队场上队长出示黄牌,第二次向该队场上队长出示红牌(顺延停赛一场)。情节严重的,由组委会研究决定予以重罚。 (五)凡有干扰、嘲笑、指责赛事工作人员(含裁判、第四官员、比赛监督、竞赛委员会成员)行为的,是参赛队员的,第一次予以黄牌警告,第二次红牌罚出场(顺延停赛一场);是领队、教练、队医及球队相关人员的,第一次提醒警示该队领队、场上队长做好赛风赛纪管理,第二次向该队场上队长出示黄牌,第三次向该队场上队长出示红牌(顺延停赛一场)。情节严重的,由组委会研究决定予以重罚。 (六)参赛球队的领队、队员及相关人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参与群殴的,组委会将扣除该队全部纪律保证金,取消该队本届杯赛的比赛资格,并保留提交公安机关的权利。情节恶劣的,对参与群殴的人员予以终身禁止参加乐清市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比赛。 (七)参赛球队不服从组委会组织、协调、安排的,参赛球队不按规定参加赛事仪式的,领队、队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出现争吵、谩骂、故意中断比赛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由组委会研究决定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扣除该队全部纪律保证金,取消该队本届杯赛的比赛资格。 (八)本届杯赛前4强球队必须按规定参加颁奖仪式,每队参加颁奖仪式的队员不得少于12人,着统一的本队比赛服。对不按规定参加颁奖仪式的参赛球队,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 (九)参赛球队必须自觉做好本方替补席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赛后清理整洁后文明离场。参赛球队必须支持、配合体育场馆工作人员的秩序管理,不得无理争执、无理取闹或作出其他不文明冲突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扣除该队纪律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组委会研究决定予以重罚。 (十)比赛弃权和罢赛 1.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1)非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上场比赛队员少于7人; (3)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3.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扣除该队全部纪律保证金,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并扣除双方球队全部纪律保证金; (3)对弃权或罢赛的球队,赛事组委会有权视情节作出取消该队本届赛事的比赛资格等纪律处罚。 (十一)比赛取消及比赛中断的处理程序 如果裁判员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任何其他包括但不局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等事故,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或在正常比赛结束之前中断比赛,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三十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 2.根据裁判员判断,如果他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使比赛恢复重新开始,则可再延长三十分钟。如果第二个三十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放弃该场比赛,并报组委会决定何时、何地进行补赛。 3.对于中断的比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十二)红、黄牌 1.每得一张黄牌、红牌处罚组委会都会扣除罚金。 2.一场比赛,运动员被直接出示红牌后,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二场,由组委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3.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被出示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 4.同一名队员累积2张黄牌,则在第2张黄牌场次后顺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 5.单循环赛红黄牌带入淘汰赛。 (十三)乐清市乐40足球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乐清市足协竞赛委员会负责处理。参赛球队就乐清市乐40足球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提起投诉的,必须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向乐清市足协竞赛委员会递交书面的申诉报告,乐清市足协竞赛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予以受理。乐清市足协各联络处、参赛球队、参赛球员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投诉,否则由组委会研究决定予以处罚。 (十四)乐清市乐40足球赛中的诉讼案件,由乐清市足协竞赛委员会负责受理。 九、比赛官员 (一)比赛监督由乐清市足协派遣,对比赛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并向乐清市足协负责。 (二)裁判长、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由乐清市足协选派,必须遵守乐清市足协竞赛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方 附件2: 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报名表 队名:足球队 比赛服颜色:(深色)(浅色) 领队: 手机:
安全纪律责任书 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乐清市乐40中青年足球系列赛暨“俊朗杯”乐40足球赛,并签署本责任书。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心脏病、高血压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保证自己具备与该项赛事相应的身体状况。再次郑重声明,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并已经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同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队(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本队(人)承诺本队队员(本人)均为本区域(系统、单位)的在职职工,决不冒名顶替,并遵守大赛纪律,服从大赛管理。本队(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人员签名: 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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