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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6235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225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打造一支与乐清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学用贯通“新农人”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同意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的函》(农社综函〔2024〕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培训班,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铁皮石斛全产业链专题研修班,计划招生40人,有一定产业规模的铁皮石斛企业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科技知识(高中及以上学历或有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18周岁-55周岁。

(二)农业创业创新专题研修班,计划招生40人,在县域内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的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18周岁-45周岁。

(三)乡情文化博物馆专才班,计划招生20人,在乡村、热爱乡村文化的非遗传承人、新农人、乡村文化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等新主体,年龄原则上18周岁-55周岁。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12月(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目标、方式

此项目为农业农村部试点项目,乐清作为浙江省唯二县市参与试点。在为期两年的培养周期内,将精心培育100名学用贯通“新农人”,实施“传帮带”机制,至少帮带6名农业从业者,形成约600人的帮带网络。充分利用产业平台的力量,通过示范项目、产业园区等载体,辐射带动约2000人参与到乡村建设发展中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每人培训经费1.6万元,课堂教学约占30%,参观、实践、交流指导等约占70%。整合县域内农广校、田间学校、农技中心、合作社、协会和各类培训基地等教学资源,合理利用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合作院校、科研院等优质资源,采取政、产、学、研、用五大创新主体的密切合作与协同作战,通过政策咨询、现场教学、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外出研学、点对点现场指导、技能比拼、基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分段式培训。

四、培训纪律

学员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住宿、用餐均统一安排,学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会客。从学员报到开始,建立课前点名、每晚查寝、每日报告等制度。各位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如违反有关规定并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组织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训对象的择优推荐及人员组织工作。

(二)学员填写附件1、2,乡镇(街道)填写附件3,并于11月21日(星期四)下班前报送至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夏燕梅处。(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夏燕梅,联系电话:0577-61604099,18867755791)

附件:1.乐清市学用贯通培训班资格审核表

2.乐清市农民培训(外出考察)学风建设承诺书

3.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共青团乐清市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学用贯通培训班资格审核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单位及职务

联系地址

单位概况及主要业绩

资格证书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乐清市农民培训(外出考察)学风建设

承诺书

学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制定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各类教育培训学风建设的具体行动。我表示坚决拥护、坚决执行,并郑重承诺:在培训(外出考察)期间,我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学员管理规定,不聚餐饮酒、不私自在外住宿、不接受任何宴请、不参加与学习培训无关的活动,积极服从主办单位(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与安排,严格遵守教学考勤制度,不随意请假、旷课,切实树立良好学风,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地址

姓名

性别

学历

政治面貌

职称

(如无,可不填写)

现任职务

(如无,可不填写)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备注

1

例:初级经济师

2

3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印发

乐农〔2024〕225号关于举办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培训班的通知.pdf

乐农〔2024〕225号关于举办乐清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培训班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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