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有效性,突出规划指导性、纲领性作用,根据《乐清市学校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乐教〔2024〕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学校发展规划现场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14日到16日。
二、分组及地点
具体分组及地点见附件。
三、参会对象
1.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人员;
2.相关学校挂牌督学;
3.学校书记、正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四、论证会程序
1.样本校介绍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主要内容(20分钟);
2.专家点评指导。
五、其它要求
1.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校,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保持会场秩序。
2.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乐清市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现场论证会样本校及分组情况.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