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燎鑫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乐清市茂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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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燎鑫建设有限公司申(法定代表人:赵永生,企业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江城路18幢中602室)因其总承包的乐清市茂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向我单位申请撤销上述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均可向我局来电来函反映,在反映时应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期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577-61889685 通讯地址:乐清市人民路2号8栋107室 邮编:325600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