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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24-264508
  • 组配分类:
  • 2024年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2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12- 13 18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卢明利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向乐清市人大提出的《关于建设柘树产品小(中)试实验室的建议(闭会)》(第46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柘树产品小(中)试实验室,根据现有科技政策,企业始终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创建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科技部门将给予 40 万元奖励。对企业要创建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我局将会指导企业开展创建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工作。

二、柘树为药果两用木本植物,其中柘果可以作为新型水果食用,可享受农业主导产业的水果产业种植补助、农业“双强”等相关政策,详见《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对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新种水果基地,苗木成活率85%以上,每亩补助500元。新建304不锈钢组合式加厚水箱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补助300元;新建喷滴灌设施,每亩补助 600元。对新建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的农业经营主体,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核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200万元。农艺农机融合,新建轨道车的,每米补助60元。

联系人:朱清正,联系电话:0577-61510576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    

乐科办提案〔2024〕4号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2号建议的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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