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2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乐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62号建议的答复函 |
卢明利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向乐清市人大提出的《关于建设柘树产品小(中)试实验室的建议(闭会)》(第46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柘树产品小(中)试实验室,根据现有科技政策,企业始终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企业创建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科技部门将给予 40 万元奖励。对企业要创建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我局将会指导企业开展创建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工作。 二、柘树为药果两用木本植物,其中柘果可以作为新型水果食用,可享受农业主导产业的水果产业种植补助、农业“双强”等相关政策,详见《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对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新种水果基地,苗木成活率85%以上,每亩补助500元。新建304不锈钢组合式加厚水箱5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补助300元;新建喷滴灌设施,每亩补助 600元。对新建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的农业经营主体,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核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200万元。农艺农机融合,新建轨道车的,每米补助60元。 联系人:朱清正,联系电话:0577-61510576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 |